5月14日~15日,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派出的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专家组,依据CNAS-CL01 2006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的要求,对中国检科院筹建的“进出口动物检疫”、“进出境有害生物防控技术安全”、“外来传染病预防控制”、“进出口机电产品安全与能效”、“检疫处理”、“化学品安全”、“进出口转基因产品及物种资源”、“外来医学媒介生物”、“化妆品安全”和“毒理”等10个国家质检总局重点实验室进行了扩项现场评审。
评审组认为,新纳入综合检测中心的10个国家质检总局重点实验室能够有效运行实验室管理体系,具有认可检测工作的环境设施和仪器设备,配备了必要的环境监测设施,人员受过相应的专业培训,参加了相关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,计量设备能够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,按规定开展了质量控制活动,申请认可的标准运行有效,现场实验及参加的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满意,具有所需的专业检测能力,确认了实验室申请认可的全部项目。评审的10个重点实验室基本满足CNAS认可准则、规则的要求,评审组一致同意向CNAS推荐认可。